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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蓝田县公安局校警共建”授牌仪式与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顺利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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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蓝田县公安局校警共建授牌仪式与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顺利举行

 

2021年5月7日,“西北政法大学—蓝田县公安局‘校警共建’授牌仪式” 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博士生导师张金平,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书记王斌通,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党支部书记任亚爱,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军转干部培训负责人王志刚,蓝田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单强及蓝田县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授牌仪式。蓝田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沈小宽、县司法局代表受邀参加授牌仪式,西北政法大学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党支部、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党支部、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师生代表,以及蓝田县公安局各科(所)队负责人及相关民警代表100余人出席活动。

 

授牌仪式前,我校师生一行在单强副县长的陪同下来到蓝田县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中心,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悉心听取了蓝田基本概况及深厚的历史人文讲述,并在展馆内就蓝田历史发展沿革、文化传承发扬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着重就“家风家训展馆”内《吕氏乡约》文化的扬弃传承与现代社会基层治理的“自治、法治、德治”内涵进行了热烈讨论。

 

随后,我校师生来到“校警共建”授牌仪式主会场——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在文姬路派出所院内观看了蓝田县公安局“枫桥+乡约”警务模式系列展板、纪录片和民警燕高飞“我的枫桥故事”的深情讲述,听取了蓝田县公安局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的创新做法和工作实效,并就“枫桥+乡约”警务模式的成功实践进行了热切交流。

 

在积极热烈的气氛中,授牌仪式正式开始,首先西北政法大学张学龙、张金平向蓝田县公安局颁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实训基地”铜牌、随后西北政法大学马成、王斌通向蓝田县公安局颁授“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教研实践基地”铜牌。

 

 

 

授牌仪式中,单强副县长、张学龙书记就本次授牌及“校警共建”的重要意义做出重要讲解,就基层社会治理理论研究领域与实践领域的充分结合、共建共治共享提出热切希望。

 

 

本次授牌系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实训基地”、 “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教研实践基地”在全省公安系统内的首次授牌,蓝田县公安局也是全省公安系统内唯一的被授牌单位,授牌仪式的成功举行,拉开了西北政法大学与蓝田县公安局就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深度共建共治共享的序幕,迈出了蓝田县公安局“枫桥+乡约”警务模式进入更高平台、取得更大突破的坚实一步,标志着双方人才互动、智力互动、理论实践互动的重要开端,双方一致认为,通过“校警共建”的深入开展,将为全社会基层治理理论体系的更加完备、方法的更加健全、效果的更加显著贡献中坚力量。

 

授牌仪式结束后,西北政法大学一行来到《吕氏乡约》发源地——三里镇乔村,参观了乔村的村容村貌,实地感受了乡约文化在本地的移风易俗及基层治理实效,并在文姬路派出所民警的引导下参观了“吕氏四贤”纪念碑,听取了《吕氏乡约》诞生背景及其背后的历史故事,对“枫桥+乡约”警务模式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随后,我校师生一行来到小寨镇董岭村,参观了董岭村警务室,详细了解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约五会”、“家风星评”、“道德超市”等模式的运行情况,并在村大礼堂对董岭村的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党建引领下的经济发展模式等进行了参观调研。

 

调研途中,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律史教研室党支部、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党支部、中共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在法治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办公室主任苏娜、支部书记任亚爱、王斌通的带领下,在蓝田县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中心、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三里镇乔村村委会广场、董岭村大礼堂等地与蓝田县公安局开展“学党史,强党性,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现场党性教育、理论学习、组织观摩三个环节增强广大党员对“四史”的认识以及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实际行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增光添彩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参与活动的党员纷纷表示,本次联合主题党日活动作为 “党建1+N”品牌活动的一部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要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党建与学习相结合,不断创造出不负时代、有益社会的法治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