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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西部法制报 I 朱继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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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朱继萍

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生动实践,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枫桥经验”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并随不同时期党和国家目标、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群众参与矛盾纠纷解决的机制建设。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如既往地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多元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引领中国基层治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
  坚持党委统领,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发挥党委统领的作用,凝心聚力打造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协调,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格局。诸暨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很多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文件,其中既有宏观的政策性文件又有衔接联动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相关机构或部门,如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调解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局、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等也联合发布了很多关于建设大调解体系、衔接(对接)联动或甄别疏导机制的规范性文件。在这些政策性或实施性文件指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协同,群众踊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机制不断创新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得以建立。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端和基础作用。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前端和基础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和改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工作机制和方法,并在各乡镇设立了直属司法所用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诸暨市很早就开始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或标准化建设,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协议、回访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统一规范,还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析法、事后明法,让法治思维贯穿在调解的全过程。诸暨市重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以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为主要对象,开展包括初任培训、提高培训、拓展培训三个层次的业务培训活动。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诸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及其调解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人民调解与其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如行政裁决或复议、仲裁、信访、诉讼之间的衔接或联动也发展很快,并因此形成了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助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为应对并解决多样且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建设覆盖市、镇乡(街道)、村(居、企)三级人民调解纵向体系的同时,也开展了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设立一个、运作一个、见效一个”的原则,诸暨市逐步建立起涵盖多个领域的17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解决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矛盾纠纷方面效果明显,尤其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更是发挥了纠纷解决第一道防线和主渠道的作用。诸暨市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各方面的制度建设的同时,建立专兼结合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坚持“专业矛盾专家调”的工作模式,不断增强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解决。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调对接”为抓手,将诉讼与非诉讼形式有机结合,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了做到坚持抓小抓早,推动群众解纷首选非诉讼解纷机制,诸暨法院一方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党委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考核,建立类案诉源治理例会制度,构建“个案办理—类案溯因—系统治理”的司法建议精准制发模式,推动市政府出台意见落实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服务衔接基层自治组织,培育民间调解志愿力量;另一方面,指派调解指导团队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建立法官定向指导联络机制,提升调解员专业水平,设立由退休法官等老干部组成的“天平调解”,开展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二次解纷,切实提高了纠纷诉前化解率。
  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赋能矛盾纠纷解决提质增效。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从“线下引导”到“线下引导与线上分流相结合”,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化、专业化和法治化建设。尤其是2022年以后,借助社会治理中心的枢纽平台建设,诸暨市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在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协同机制的同时,将数字化智能化应用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使“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格局更加效能化。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

原文刊发于《西部法制报》2023年10月24日理论版


编辑 | 仝孟玥

审核 | 王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