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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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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协同创新与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顾元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朱勇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院长王银宏副教授、陈煜副教授、包晓悦讲师、张京凯博士后和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讲师、杨静讲师等参加会议。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将以共同合作编辑出版《张晋藩全集》等为契机,深化在学术平台搭建和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会上,顾元教授首先代表研究基地,对汪世荣教授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宣读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的书面致辞。张晋藩先生在致辞中指出,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是该校最具学术活力的研究机构,并派生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两校研究院合作是强强联合,不仅能加速“全集”编辑出版的进程,更重要的是能够推动传统法文化研究的交流和法律史学的发展,也可以振奋两院成员的进取心和创造业绩的志向。张先生还介绍了编辑《张晋藩全集》的缘起、计划及工作进展。

 朱勇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同根同源,交往密切,同时都以法学为主体学科,其中法律史又都是重点学科,所以两校合作基础扎实,同时前景良好。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律史团队一方面在学科本身发展上,以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等为研究重点,填补了研究空白;另一方面紧密联系实际,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做出很大贡献。他提出,“全集”的编辑一方面要尽可能收全先生之前的著述,另一方面要保持开放性,吸纳先生最新成果。同时也要加强对张晋藩先生学术思想的研究以及对学术史的梳理,并将其与研究生培养结合起来,在相关选题上给予引导和鼓励,这样既能够推动学术发展,也能够推动两校研究院之间更好地合作。目前是法律史学科发展的大好时机,我们应当珍惜现在有利的外部环境,抓住机遇,形成新的发展高地。两校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搭建了很好的平台,将有力推动法律史学今后的发展。

汪世荣教授认为,推动法律史学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做一些标志性和创新性的工作,而《张晋藩全集》的出版就是这样一项工作,依托这项工程,双方今后能在学生培养、学科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展开合作。当下法律史学发展既充满机遇,也面临挑战,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和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立足省内法律史和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对中国传统法治文化和基层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开展深入挖掘和研究,希望两校研究院今后能在教师互访、学生交流、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等诸方面加强合作,并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前往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学术讲座。

顾元教授指出,两校研究院合作除强强联合以外,还要互通有无,互利共赢,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以《张晋藩全集》整理编辑工作为抓手,推动对张晋藩先生学术思想的研究。他介绍了研究基地近年来举办的学术年会、青年论坛、学术讲座和读书会等各类制度化的学术活动,同时也指出目前的合作协议只是框架性的文件,接下来需要建立具体的合作机制,落实具体的合作流程,期待两校研究院今后能在科研项目申请、课题研究、学术讲座举办以及青年教师互相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合作。

王斌通讲师介绍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近期工作。该研究院一方面依靠重大项目推动学科发展,另一方面也开阔学术思路,广泛容纳人才,在以法律史为主体的前提下,促进法律史学与法学理论、部门法学的互动,加强法律史学与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公安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不同学科学者的交流,在学科碰撞之间促进法律史学发展。

最后,汪世荣教授和顾元教授分别代表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签订了协同创新与战略合作协议,并和与会人员一起合影留念。

 

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教育部所属的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学科被国家教委评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2000年该学科再次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2年10月,在原中国法律史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2004年12月正式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6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为研究院名誉院长,顾元教授、王银宏副教授为副院长。研究院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25人,其中专职人员13人;专职人员中教授9人(含博士生导师7人),其中终身教授1人,二级教授2人,钱端升学者2人,副教授4人;另有秘书2人、图书网络信息员1人。研究院现设有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信息交流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张晋藩先生任主任委员。

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研究院(所/中心)承担并完成了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10卷本)、《中国古代司法文明史》(4卷本)、《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清代宗族法研究》、《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等,获奖成果20余项,其中《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获“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和“第三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目前研究院和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30余项,获得课题经费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有“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究”。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80余部、教材40余部、工具书2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表论著90余篇(部)。

研究院的法律史学研究已形成鲜明特色: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结合;注重法史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文化传承的结合;注重国内研究与国外交流的结合;不断开拓新的领域,以优秀成果为当代法制建设和法律文化交流提供资源。研究院同时承担了博士后、博士(包括留学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现已培养出博士300余人,硕士数百人。毕业生中有的已成长为学术骨干,有的在国家机关担任较为重要的领导职务。

研究院始终以学术为己任,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每两年至少主办一次高水平的国际/国内会议。研究院现有“学术年刊”、“博士文丛”、“学术文库”和“海外译丛”四个出版系列,并与国内外多家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研究院是一个开放性的学术机构,它竭诚为海内外学人提供最佳研究平台

研究院将继续发挥学科优势,团结学界同仁,群策群力,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法律史学研究基地。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