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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共建!研究院与余姚法院共建“中华优秀司法文化与人民法庭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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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地共建!研究院与余姚法院共建“中华优秀司法文化与人民法庭建设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7月11日下午,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座谈会在余姚梁弄召开。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教授受邀出席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

宁波中院副院长王水维,余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伟民,宁波中院民一庭庭长马金平,梁弄人民法庭辖区部分乡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村书记,梁弄法庭庭长刘湛及法庭全体干警等参加座谈。会议由余姚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利荣主持。

授牌仪式汪世荣教授、余钊飞教授和吴伟民院长共同签署《“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共同挖掘余姚市梁弄镇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和优秀司法传统,促进梁弄“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理论研究与具体实践深度融合,努力把余姚梁弄打造成具有时代特征、梁弄辨识度的红色司法高地。

随后,汪世荣教授、陈京春教授、余钊飞教授和吴伟民院长共同为梁弄法庭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吴伟民院长表示,本次教学科研基地的设立,是契合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构建法治人才培养新平台的有益探索。下一步余姚法院将充分利用好这一载体,切实开展丰富有效的教研活动,不断提升法庭“法护平安”“法助共富”的能力和水平。

汪世荣教授表示人民法庭的司法活动与基层治理密不可分,要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服务整个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梁弄法庭作为余姚法院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试点样板,要充分发挥出人民法庭的功能。相信通过高校、法院、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摸索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做法和经验。

余钊飞教授表示梁弄法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要抓住三个亮点。一是地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余姚是浙东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历史上有黄宗羲、王阳明等文化大家,要充分挖掘当地传统法学思想,不断推动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换;二是红色传承源远流长,四明山是浙东抗日根据地,人民法庭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传承和发扬依靠群众、实事求是等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的宝贵经验;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内容丰富,享誉在外,创建过程中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创新、创优。

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以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主题,重点围绕红色司法与乡村振兴、红色法治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规划三个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陈京春教授和余钊飞教授分别对发言内容进行点评。

第一单元红色司法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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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弄镇五桂村村书记黄军,梁弄镇汪巷村村书记陈炯,大岚镇柿林村村书记沈士波,大岚镇华山村村书记鲁勇波,四明山镇棠溪村村书记唐建新,鹿亭乡晓云村村书记方建刚,鹿亭乡中姚村村书记姚飞荣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各自所在村群众生产生活、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及下一步发展计划,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党建结对、基层治理、矛盾调解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第二单元红色法治与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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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弄镇老村长调解工作室负责人罗钿涛,大岚镇党委副书记朱铁炯,四明山镇综治办主任翁意钧,鹿亭乡党委副书记陈剑锋,鹿亭乡综治办主任夏宝锋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结合辖区的发展态势,就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基层纠纷多元化解、数字赋能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第三单元

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规划

汪世荣教授、陈京春教授、余钊飞教授分别就余姚法院梁弄法庭如何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主题发言。

汪世荣教授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法院要出台明确意见建议来推动建设;二是创新新时代社会治理,着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合力,以法治加强基层治理、强化治理水平;三是基层社会治理要重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践行,通过丰富多样的自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四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发挥乡贤、公职人员、企业家、老教师、老支书、老党员等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五是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

陈京春教授主要从数字化改革的角度提出了以下三点看法:一是结合乡村司法需求实际,推进两级法院数字化改革向乡村深化;二是加强基层数字化改革的共治共建共享,实行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大胆尝试资源共享,构建系统化的数字化治理体系;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民法庭数字化建设,着力提升人民法庭数字化的时效性。

余钊飞教授从工作体系、制度机制、宁波特色等方面为宁波市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规划路径,明确了下一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实施方向。

会议最后,王水维副院长对各位专家教授、乡镇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的热情参与表示感谢,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领导,发挥合力。要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公安、矛调中心、基层调解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共享社会治理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二是抓住核心,塑造品牌。要立足人民法庭自身优势特色,梳理法庭融入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秀事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亮点品牌。三是及时总结,推动发展。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优秀经验,更好地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作用,推动属地经济的发展,进而带动宁波两级法院法庭工作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