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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研究

西北政法大学与诸暨市暨阳街道“社会治理标准化”合作项目中期评估会议顺利召开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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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西北政法大学与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标准化”合作项目中期评估会议在西北政法大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线上方式,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侯学华教授主持会议。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教授、诸暨市民政局副局长毛军超、诸暨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指导科科长张磊等评审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诸暨市暨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吴畏、诸暨市暨阳街道社区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胡坚华、诸暨市暨阳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俞鼎等领导,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朱继萍教授、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陈善平、北京师范大学《社会治理》编辑部主任杨婷、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国际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朱旭丽、诸暨市暨阳街道江新社区党委书记陈维芹等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项,专家组组长侯学华教授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专家组成员及与会领导。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致辞。张学龙书记指出,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优势明显,一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被各级党政机关关注和采纳。法治学院将继续支持汪世荣教授团队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研究工作,为校地合作提供坚实支持。希望“社会治理标准化”合作项目圆满完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第二项,课题组负责人汪世荣教授从研究背景、研究进展、主要内容、后期工作等方面介绍了课题研究情况。汪世荣教授指出,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是课题组长期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和诸暨市暨阳街道横向科研合作课题“社区治理标准化”,经过课题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和多次研讨,围绕江新社区社会治理创新,形成了《党组织和党员进社区实施规范》《社区居民议事会管理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事规范》《江大姐调解工作室管理规范》《江大姐共享学苑管理规范》《开放式小区互助委员会管理规范》等阶段性成果。课题组将充分发挥团队优势,坚持实地调研、标准制定、学术研究并重,打造城市社区治理品牌,推动形成城市社区治理的“枫桥经验”,创建社区治理“标准体系”,实现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

会议第三项,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诸暨市民政局副局长毛军超、诸暨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指导科科长张磊、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侯学华教授等评审专家相继发表意见。侯学华教授代表专家组宣布,加强城市社区治理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需要,深入开展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对于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课题组组所起草的6个标准文件,较好展示了江新社区已有治理的成功做法,也体现了相关上位法律和政策文件的要求。中期成果对于项目后续工作的持续推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家组建议:课题组继续扎实推进后期工作,从标准规范完善和学术研究两个方面发力,高质量完成最终成果,为我国的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中期评估。

会议第四项,诸暨市“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陈善平发言。他指出,江新社区是诸暨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的典型社区,课题组把江新社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做法用规范、标准的形式提炼出来,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积极意义。课题组将认真吸收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继续细化标准文件,提升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诸暨市暨阳街道党工委委员吴畏结合社区治理实际和特色做法,对课题的完善提出建议。

会议第五项,汪世荣教授代表课题组作表态发言。他指出,今天的会议评审了中期成果,对课题研究意义重大。课题组将认真落实好各位领导、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全方位地贯彻于课题研究当中。社区治理规范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西北政法大学与诸暨市暨阳街道开设合作课题,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研究工作,以高水平成果献礼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60周年,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