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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前沿

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里水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研报告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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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善治为目标、以预防为基点,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里水镇发挥党委政府的引领作用,提高预防纠纷的能力,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配置,调动各方面力量,按照现代解决纠纷的理念来推动工作。

首先,坚持党政引领,夯实工作基础

里水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了机制建设到位和经费保障到位,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纳入年度核心工作进行谋划,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为建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里水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及预判机制。里水镇坚持“定期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原则,各村(居)每半月一次、各部门每月一次排查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排查,分类登记、汇总建档。同时安排专职调解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登记,防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苗头。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收集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撰写矛盾纠纷经典案例。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建设。对各村(居)、各部门难以调解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或疑难复杂和重大矛盾纠纷,由镇调解中心组织调解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处,快速化解矛盾。需联动调处的纠纷,均组建案件调处微信群,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防止矛盾激化。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调解力量到位

里水镇为充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力量,组建了一支精干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了专职调解员队伍,依托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调解专家库,在各村(居)配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队伍,在成熟社区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

里水镇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工作有进展,而且卓有成效。自2018年推行大调解工作以来,里水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不仅缓解了信访压力,而且调解率大幅提升。同时,实现了重点领域纠纷的源头预防。

然而,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理想状态而言,要想形成国家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良性互动的理想局面,还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解纷机制之间未形成常态化的联动;其二,解纷机构之间未形成制度化的机制;其三,解纷机构之间未形成系统化的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提出以下四点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发挥党委政府领导作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保障。将基层治理作为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工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本土性和融通性的社会治理顶层设计。同时,充分发挥法院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建立诉讼和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无缝对接,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

一是弘扬人民调解的优良传统;二是建立治理力量下沉机制;三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法治建设。

第三,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纠纷化解服务模式拓展创新。

基层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复杂性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整合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借力信息化技术打造新型纠纷解决模式。要拓展“互联网+”模式的深度应用,推动社会治理、司法运行、公共服务等工作机制创新。

第四,坚持创新发展,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

完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相融合的治理方式,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制度,使得基层社会治理走向科学化、现代化。

文章来源注明:《法治周末》2020年10月29日 

作者: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