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娥,女,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陕甘宁边区法律史。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陕甘宁边区法制人物研究会副主任。主要作品有专著《陕甘宁边区司法改革与“政法传统”的形成》(独著,2016年人民出版社)、《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合著,商务印书馆2011年)等,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曾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六法全书在陕甘宁边区的历史与实践”、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陕甘宁边区政府审委会研究”等多项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等。曾获得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2014),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2013),西安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20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