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由新疆法学会、新疆警察学院主办的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完善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在会上作题为《社会治理中的文化建设》的发言。
(汪世荣教授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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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教授从“法治建设中的文化引领”“文化建设的‘枫桥经验’”“弘扬自治文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及“发挥文化建设的先导作用”四方面阐述了“社会治理中的文化建设”。
汪世荣教授认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路径要求法治文化支撑,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内容的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则实现了从规则建设到文化建设的转变,依法治国方略的文化意义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方式现代化等方面。新时代,企业治理文化、社会建设文化与家庭和美文化构成了文化建设的“枫桥经验”。中国具有基层自治的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存在着基于亲缘、地缘与业缘的各种自治组织,地方治理依靠乡贤是传统的治理方式。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是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基础环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需要坚实的文化支撑。因此,必须发挥文化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先导作用,社会治理文化建设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尤其是法治运行的所有环节,要能够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树立“群众的事无小事”新时代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