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由新疆法学会、新疆警察学院主办的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完善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研讨会在乌鲁木齐召开,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余钊飞在会上作题为《“乌伦古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展开》的发言,并对当日下午的研讨会作总结性发言。
余钊飞教授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具体实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样板”两方面阐述“乌伦古经验”。
余钊飞教授认为,自2016年以来,福海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各项安排部署,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和各类组织作用,围绕“一河一湖(乌伦古河、乌伦古湖)”平安稳定探索出了诸如“1136”工作模式、“四级四调四对接”工作机制和“民生大走访、矛盾大调处、隐患大整治”等一系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先进做法,为福海县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疆工作总目标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
余钊飞教授表示,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在全国各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进程中,广大边疆地区如何因地制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重要内容。福海县对近年来践行“乌伦古经验”的各类经验做法进行梳理研究,经过认真探索和实践,将一系列工作模式和管用的措施机制按照“小事吹哨子、大事响喇叭、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的结构分类归纳,转化为制度成果,成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余钊飞教授认为,“小事吹哨子、大事响喇叭、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的“乌伦古经验”全面融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要求,是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不仅集中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显著优势,也是福海县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践行“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根据“农区、牧区、城区、边区”等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特点,走“五治”融合治理道路具体实践,是边疆民族地区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来源: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