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再出发,
七省十一村共议民主法治
2022年4月29日 诸暨
2022年4月29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民主法治村建设研讨会顺利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蒋铁初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京春教授,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政府法律顾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王立明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教授,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邱少晖副教授,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光飞,诸暨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汤国建,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来自全国七个省区十一个村的书记、村民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参加会议。
图|摄于会议现场,2022年4月29日
开幕式
会议开始,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进行了简要发言。
余钊飞教授认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是法治中国最根基的一项工程。民主法治村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带动作用巨大。本次研讨会主旨是把“依法治国”“乡村振兴”“村民自治”等关键词与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融合探讨;民主法治村建设也是一项文化传承工程。每一个村庄都有自身悠久的历史、多样的文化;每一个村庄既是文化传统的传承者和革命传继承者;延安精神、大别山精神、蒙古马精神在民主法治村建设中依然熠熠生辉,56个民族在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奋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必将有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一单元
“兴村共富”在浙江
本单元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主持;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栎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永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丽娟,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涂茨镇旭拱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聪敏,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园周村党支部副书记周方永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进行点评。
图|余钊飞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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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言
▲ 王永全
▲ 姜丽娟
▲ 葛聪敏
▲ 周方永
01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栎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永全作题为《村级治理数字化改革》的主题发言。首先,王永全同志简单介绍了栎桥村基本情况,一是基础设施条件好;二是农业产业基础实;三是文旅增收有流量。其次,王永全同志认为个数字化场景应用充分激发了整个绍兴地区村社干部干事创业、投身变革的热情。最后,王永全同志就村级治理和数字化改革谈论了工作体会:一是党建龙头效应进一步突显;二是整体智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村级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02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枫树岭镇下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丽娟作题为《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与共同富裕》的主题发言。姜丽娟同志在发言伊始介绍了下姜村的村居概况、发展成果及本村近年来所获荣誉。姜丽娟同志以“做强集体经济,推动产村融合发展”“盘活闲置资源,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探索共富模式,带周边走共富之路”三个方面为展开,详细阐述了下姜村盘活土地资源、做大培训经济、创新品牌联建;推出“入股联营”、实行“五统一”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受益、深化“我们一起富”行动、创新“大下姜”联合体模式的具体做法,使下姜村实现了从“穷山村”向“绿富美”的飞跃。
03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涂茨镇旭拱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聪敏作题为《深化“村民说事”,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的主题发言。首先,葛聪敏同志介绍了通过“村民说事”来加强基层治理的三个举措:一是党建引领;二是制定村规民约;三是深化村民说事。其次,例举了做小工案例和区域共建案例,具体阐释了“村民说事”的作用。最后,葛聪敏同志希望能在“村民说事”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化、完善、提升”六字文章,不断提高“村民说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群众收获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04
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园周村党支部副书记周方永作题为《法治护航共同富裕》的主题发言。周方永同志介绍了近年来园周村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还分享了园周村建设发展的四点经验: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民主议事,优化乡村治理模式;三是注重法治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四是树立文明乡风,提升村民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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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 马永双教授
▲ 陈京春教授
01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教授表示,听取本次研讨会第一单元的发言,深受启发,收获较大。四个村“兴村共富”工作成效显著,集体经济得到壮大,村民收入实现增长,村居生活平安和谐。马教授特别强调,村民对村干部工作的配合程度,是检验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标尺。马教授从工作的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点评:其一,工作理念正确。无论是“兴村共富”在浙江还是民主法治村建设,都需要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运用于乡村治理工作。其二,工作目标高远。“兴村共富”要早谋划,高设想,且“共富不共富,关键看农户”,既要实现物质共富,也要兼顾精神共富,需要村级平台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其三,工作方向明确。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工作,党建引领也是实现“治理有效”的重要因素。要让党建引领的红色、生态发展的绿色、乡村经济的黄色有机链接,走三色结合共富路。其四,工作制度健全。“网格化管理”“积分制”等制度的创新制定保障乡村治理运行。其五,工作措施有力。抓村干部队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抓乡村产业,实现“农文教旅”四个元素相结合;抓民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02
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陈京春教授指出,“兴村共富”的浙江实践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其一,栎桥村“浙里兴村共富”数字化场景应用一方面通过事项派发和事项赋分,有力提升了对镇村两级干部的引领力、指挥力,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了对村务工作的全面监督,做到了事项留迹、数据留痕。同时,“浙里兴村共富”与“基层治理四平台”“枫桥社会治理”三大数字场景多跨协同,完善了基层村社的风险防控应急机制,提高了村社应对各类风险问题的能力。“浙里兴村共富”数字化场景应用取得的成效说明,加强顶层设计,统摄村级数字治理,对于民主法治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其二,下姜村将“兴村共富”与民主法治建设一体规划、一体推进、相辅相成。下姜村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先富带动后富,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通过品牌建设带动周边共同发展,着力大下姜联合体建设,推进共同富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同时,下姜村在传承祖训条规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出符合时代精神的家规家训;通过党员群众自荐和党组织推荐,创建村级“群英智囊团”,承担建言、服务、监督、评议等职责。通过多种形式,下姜村依法完善民主法治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其三,旭拱岙村“村民说事”基层治理的探索,说明村规民约是制度供给的重要内容,是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关键;“村民说事”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有效化解了问题和矛盾。同时,数字化改革对于推进村民参与说事,对于加强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四,园周村坚持打造“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构建“自治凝人心,德治树新风,法治扬正道,智治强服务”的社会治理生态,积极配合“共享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功能,通过“映湖书社”和“法苑”普法广场建设,树立文明乡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充实乡村振兴内核。
第二单元
文化传承与村级治理
本单元由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丁光飞主持;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第一书记常晋乾,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河图镇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滔,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倩倩进行主题发言;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蒋铁初,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邱少晖进行点评。
图|丁光飞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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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言
▲ 常晋乾
▲ 余滔
▲赵倩倩
01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第一书记常晋乾作题为《传承延安精神,践行新时代“郝家桥经验”》的主题发言。常晋乾同志介绍了郝家桥村概况、“郝家桥经验”的由来以及本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常晋乾同志表示,郝家桥村以“强化组织建设,凝聚合力”“推动产业发展,全方蓄力”“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助力”“强化乡风文明,整体发力”为主要做法,建立了自我发展的造血系统和自我建设的良好环境,取得了提质村民收入、支撑集体经济、改善基础设施、变化村风民风的多重目标,郝家桥村的发展经验是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期的郝家桥村将尽锐出战,精准发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的郝家桥村而不断努力奋斗。
02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河图镇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滔作题为《弘扬大别山精神,构建和谐美丽南河》的主题发言。余书记从本村的基本情况出发,介绍了著名的革命老区岳西县位于大别山腹地,南河村传承和弘扬“坚守信念、胸怀全局、团结奋进、勇当前锋”的大别山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从如下四个方面推进本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第一,通过培养后备力量、加强培训考察、引导群众用法坚守信念,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水平;第二,围绕景区发展、信用农家建设等方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第三,开展多样活动,提升干群干事创业合力;第四,在网格管理、法治品牌、文化育人方面进行创新,提升民主法治品牌效应。
03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赵倩倩作题为《“千年乡约”牵手“枫桥经验”,探索乡村善治新路径》的主题发言。赵倩倩同志介绍了董岭村以《吕氏乡约》为文化滋养,积极创新基层治理新路径,推动了董岭村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并荣获数十项荣誉称号。同时,赵倩倩同志结合当地具体实践情况,主要介绍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经验。首先,坚持人民主体,这是跨越千年的共同价值导向。其次,着力推行“五共”,探索实践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新路径。最后,致力提升“三值”,这是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通过不断探索基层治理,董岭村环境更加优美,产值显著提升,当地村民的幸福值也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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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 蒋铁初教授
▲ 邱少晖教授
01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市域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蒋铁初教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立足于当地的基层治理建设,对延安精神、大别山精神等进一步挖掘和发扬;二是要将地方特色与当地治安环境情况、民风民俗、历史文化底蕴等方面相结合,对特色进一步凝练。各地在治理经验的凝练、特色的发掘和定位的明晰中,既要强调共性,也要突出个性;三是各地应当注重村里的自治治理,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思考如何在村级治理中做好文化传承。
02
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邱少晖副教授以村级治理为主题,围绕郝家桥村、南河村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首先,邱教授认为当前村级治理的目标是服务于乡村振兴,基于当前中西部农村还存在村民原子化和农村空心化的两个突出问题,村级治理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把基层群众组织起来,进而解决乡村的稳定和发展问题。而关于如何将村民组织起来的难题,邱教授提出了两方面的基本思路:第一,以党建为引领,引进人才和资源,引进新文化和新文明;第二,缩小自治单元,形成相对“熟人化”的村民自治平台,从而激发村民内部力量。
第三单元
“民主法治村”在边疆地区、民族地区
本单元由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主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阔克尔图村驻村干部彭义龙,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驻村干部古斯乐图,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北莱村第一书记罗尧,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列东主,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第一书记马逢甲进行主题发言;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政府法律顾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王立明,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王斌通进行点评。
图|吴建人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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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言
▲ 彭义龙
▲ 古斯乐图
▲ 罗尧
▲ 陈列东主
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巴里巴盖乡阔克尔图村驻村干部彭义龙作题为《民主聚人心,法治促和谐,打造全国法治示范村样本》的主题发言。彭义龙同志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阔克尔图村打造全国法治示范村的背景以及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结合当地法治乡村建设的具体情况,他提出五个方面的做法:首先,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党员包户”精准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其次,坚持标准建设,实现“积分管理”以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同时坚持依法治理,成立“一站一室”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再次,坚持村民自治,不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最后,坚持文化育人,创新推动文化建设内涵,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02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苏米图苏木巴嘎额尔和图嘎查驻村干部古斯乐图作题为《构建新时代“千里草原安睦隆”体系,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打造牧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样板》的主题发言。古斯乐图同志结合当地具体实践情况,主要介绍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经验。首先,搞好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理。一方面坚持支部引领,统筹力量大力宣传;另一方面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宣传形式多样化、现代化。其次,优化资源配置,守护草原平安。通过全过程构建警务保障,筑牢平安家园;通过全领域实施智治工程,建设智慧牧区;通过全方位培育网格体系,实现精细服务。再次,聚焦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睦。当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巩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基础,推进牧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进程,矛盾化解率逐年提升。最后,发挥头雁效应,助力乡村兴隆。通过典型带动、民主示范的方式,不断推动当地的基层治理更加完善。
0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北莱村第一书记罗尧作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北莱新实践——“3343”助力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的主题发言。北莱村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罗书记从北莱村的“3343”实践模式,结合黄姚古镇特色资源,为我们介绍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莱的具体落地:第一个“3”为坚持“三治融合”,从自治、法治、德治出个作用”;第二个“3”从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以及乡贤人士的“三个作用”,来精准排查矛盾纠纷;第三个“4”为坚持“四个及时”,及时回应诉求、处置事件、化解纠纷、关注群众,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效果;第四个“3”为走访困难、敏感、特殊等“三个群体”,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04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列东主,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第一书记马逢甲作题为《党企共建、村民共治、产业共兴》的主题发言。首先,陈列东主同志简要介绍了下合乐寺村的基本情况和近年来所获得的荣誉。其次,他详细介绍了下合乐寺村的主要做法:第一,“一核四治”打造乡村治理新模式。下合乐寺村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构筑以“支部为核心,四治相融合”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了全村由“乱”向“治”的转变。第二,企地联手共绘产业发展新画卷。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地建设”要求,同时加强同结对帮扶单位的沟通协作,共谋产业发展思路,共商产业扶持计划,助推实现产业兴旺,走上了“支部引领+企业扶持+合作社经营”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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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 王立明教授
▲ 王斌通博士
01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青海省政府法律顾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王立明教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新疆、内蒙古等村的民主法治建设作了点评:第一,乡村治理路径应注重解决本土化问题,各地应因地制宜,各展其长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的有机融合。第二,乡村治理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建立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第三,乡村治理的框架主要包括乡村治理的内容、外形以及目标,应不断明确村民的权利义务,不断规范村规民约,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保障。第四,乡村治理应注重政策、法律以及村规民约的规制作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02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认为新疆、内蒙古、广西、青海四省基层同志的交流发言,为我们深入认识“民主法治村”在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创建情况提供了宝贵素材,并提出两点感受:第一,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具有时代特点、地区特色、基层特征的“民主法治村”,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尤其是本质的群众性;各地的实践探索,使新时代“枫桥经验”涵盖五湖四海,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十分难得。第二,各地的实践充分说明了,关注民生、关注基层、关注乡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就有生命力,而加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是我国包括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在内的各个地区乡村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竭动力。
总结发言
图|汪世荣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汪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圆满举办表示祝贺,并分享了其对“枫桥经验”融入并推动民主法治村建设的思考。汪教授认为,第一,“枫桥经验”中的重要内容——“四前”工作法是推动民主法治村建设的重要方法,其特别强调组织建设走在预测前,并将党、政府、群众、社会组织等的力量聚集一处,形成合力,在民主法治村的建设中同样将发挥重要作用。第二,要重视文化在民主法治村建设中的作用。文化的发展也是人的发展,群众素质的提高、组织化程度改善是今天面临的重要课题。民主法治村建设要强调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从精神层面加强乡村发展,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法治文化,推动乡村治理新发展。第三,社会治理中应具备共同体意识,时代是出卷人,各位干部、学者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全国各地的文明建设是促进民主法治村的重要抓手。在文明建设中要突出“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面对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新使命要有新作为、新担当。
4月29日,陕西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隆重举行。我校汪世荣教授荣获“陕西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汪世荣同志从事教育工作三十载,他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守三尺讲台,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他长期致力于“枫桥经验”的研究,总结和提炼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有针对性指导政法部门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研究成果有力指导了司法实践。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各类横向课题30余项。先后荣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主持的《民事法诊所》被评为陕西省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被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授予“全国诊所法律教育突出贡献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人民调解专家、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中宣部文化名家及 “四个一批”人才、三秦学者等称号。
校党委书记孙国华,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武军一行看望慰问汪世荣教授,送上鲜花,代表学校向他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热烈祝贺。
孙国华说“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获得,既是汪世荣教授个人的荣誉,也是学校的光荣。希望全校师生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以劳模为榜样,立足岗位,锐意进取,争做奋斗者。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不断创新创造、拼搏奉献,全力以赴把本职工作干到最优,为建设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谱写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