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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教授、朱继萍教授出席“枫桥经验”研究学术沙龙暨“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合作签约仪式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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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教授、朱继萍教授出席“枫桥经验”研究学术沙龙暨“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合作签约仪式

2022年5月19日,由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主办的学术沙龙暨“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合作签约仪式在浙江省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会议室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朱继萍教授,浙江省诸暨市供电公司党委书记邵波、办公室主任毛年永,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常务副校长田海斌、副校长斯伟峰、教育科科长赵国强、综合教研室副主任张倩倩、“枫桥经验”教研室副主任田胡杰、社会培训科科长冯前出席了活动,“枫桥经验”教研室教师及西北政法大学实训研究生等10余人参加了会议。

活动第一项,由田胡杰副主任以“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异化治理与村庄公共秩序重塑”为题作学术报告。田胡杰老师认为,农村仪式性人情是熟人社会村庄秩序的再生产机制,而仪式性人情的异化则是当前村庄失序的重要原因。

活动第二项,举行“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合作意向书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汪世荣教授回顾了“枫桥经验”的发源,介绍了电力企业“枫桥经验”实践探索和既往学术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的研究目标和预期社会效果,希望在与诸暨市供电局的继续合作中共同再创佳绩。邵书记介绍了诸暨市供电局局近年来“枫桥式”供电所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回望了诸暨市供电公司和西北政法大学的成功合作经历,期待汪世荣教授带领团队对“枫桥式”供电所建设进行指导和理论提升,打造电力企业“枫桥经验”的典范。之后,汪世荣教授与邵波书记签署了“枫桥式”供电所创建合作意向书。

活动第三项,对田胡杰副主任的学术报告进行讨论。朱继萍教授肯定了“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异化治理与村庄公共秩序重塑”这一选题的价值,对材料的分析与学理提升提出了完善意见。田海斌副校长从自身的经历和理解出发分析了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异化问题,建议要更加深刻地把握农村仪式性人情在乡村公共秩序重塑中的功能。

汪世荣教授首先对年轻学人学习写作提出了建议:写作是对于问题思考的表达方式,要建立在对于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的基础上,只有对问题形成清晰的认识,才有优秀作品的产出。关于人情的分析论证,在把握其的异化现象的同时,还要清楚的认识到人情不是洪水猛兽,其存在具有一定的正当合理性,论证过程中切不可偏狭一方,导致命题无法成立。此外,要注意对政策的学习和把握,政策是对现状的引导和改变,而不是消灭和否定。最后,汪世荣教授强调,对于机制的分析和反思,要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精髓——“四前”工作法,这有助于对问题的深入和精细研究。

学术交流期间,诸暨市委党校(枫桥学院)的教师们及西北政法大学实训研究生就农村仪式性人情的异化问题与田胡杰副主任进行了探讨交流。最后,由斯伟峰副校长对今日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极大地肯定了今日学术沙龙的价值,感谢汪世荣教授及朱继萍教授的耐心指导,期待“枫桥经验”研究学术沙龙的常态化、持续化运行,帮助更多年轻学者不断学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