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至23日,2019年《法学研究》论坛在青岛举行。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应邀出席并发言。
本次会议以“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为主题,由《法学研究》编辑部主办,山东大学法学院承办。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张永兵与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研究》主编陈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
张永兵书记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山东大学以及山东大学法学学科的历史传承、目前情况与未来发展,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陈甦主编指出,《法学研究》致力于成为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桥梁,充分发挥所刊论文应有的影响力,包括理论研究及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期待论坛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良性互动。
四川大学法学院顾培东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罗智勇副庭长分别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的角度对研讨会主题做了主旨发言。
之后研讨会分四个单元进行,分别是“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裁判说理与法学研究”、“智能司法与法学研究”、“实证方法与法学研究”,来自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在“实证方法与法学研究”单元中,汪世荣教授以《突破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困局——“知假买假打假”为例》为题,探讨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良性互动之间存在的困局。汪世荣教授认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互动的状况,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5年的实施,不难管中窥豹。“知假买假”的王海,在与商家谈判失败后,向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举报,向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王海之诉”面前,学者之间、司法判决之间、理论和实务界之间缺乏共识。在司法公开和大数据背景下,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成为可能:法学研究的重心从立法向司法转变,个案判决理由的揭示、类案判决比对研究、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为法学研究面向司法实践提供了途径和方法。裁判机制建设成为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明确的案件审理规则和程序,是司法有效运作的制度保障,是司法活动具有操作性的体现。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是裁判机制建设的应有之义。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有助于二者目标同向,共同发力,实现共赢。
会议最后以圆桌讨论的形式,集中梳理了司法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法律问题。
在闭幕式上,《法学研究》编辑部主任谢海定做会议总结,认为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各有其历史使命,二者之间的隔膜与疏离是客观存在的,正因此才有了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的必要,我们必须达成存在一个法律原理体系的共识,并构筑和维护这一体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教授代表论坛承办方致谢,并宣布2019年《法学研究》论坛“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研讨会圆满结束。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