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上7:30分,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郑柯迅检察长在图书馆四楼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会议室以“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为题做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主办,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担任主持人。我校法律史专业老师、研究生以及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
讲座伊始,郑柯迅检察长首先以中美贸易战为背景,对当前我国检察制度进行了详细论述,提出当前我国检察院的工作存在三个争议问题:首先,检察院是否属于司法机关;其次,检察院工作中哪些部分属于司法办案,哪些部分不属于;最后检察院在运作过程中其工作属性,路径或方法表现如何,并对此做了针对性解释。随后,郑柯迅检察长指出中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大一统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的检察制度不能直接套用西方模式,西方的权力制衡转换到我国之后就转变成了权力监督,我们需结合中国国情建立适合自己的检察监督体系。接下来,郑柯迅检察长就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最终目的向同学们做了简要介绍:检察院通过监督,确保有罪之人得到惩罚,同时保证无罪之人不被冤枉,确保司法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讲座最后,郑柯迅检察长就法律监督的特点做了简要概述,指出客观性与主动性是法律监督的两大特点,其中主动性是检察院明显区别于法院处理案件态度的一个特点,检察院积极主动发现案件,主动挖掘线索,法院不告不理,被动受案。同时,郑柯迅检察长还指出,法律监督要适当,它既是有边界的,又是有力度、有刚性的。冯卫国院长就本次讲座作出了精彩点评,同学们也与郑柯迅检察长围绕讲座主题进行了提问与交流。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