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分,吉林大学吕丽教授在图书馆四楼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会议室以“中国古代的祥刑理念与死刑控制”为题做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主办,我校法律史专业研究生、老师以及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
讲座伊始,吕丽教授首先以“刑本恶器,何祥之有?”的一句反问为序,将我国古时各朝代学术大家对祥刑思想的思考向同学们娓娓道来。随后,吕丽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讲述了古代根据敬刑祥刑的理念所制定和践行的各项制度机制,包括敬刑理念下的不得已而用杀、中刑准则与议狱缓死以及恤刑理念下的慎杀求生等,使同学们对中国古代的刑罚观念有了较为新颖的认识。
讲座最后,吕丽老师对中国古代祥刑理念与死刑控制的现实价值做出了详细的解读,认为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强调“让历史照进现实”,同学们也与吕丽老师围绕讲座主题进行了交流。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