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7:00分,郑州大学宋四辈教授在图书馆四楼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会议室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制主张”为题做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主办,我校法律史专业研究生、老师以及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
讲座伊始,宋四辈教授提出“性善论”既是儒家“德治”思想的人性基础,同时也是儒家法制主张的理论基石,儒家认为犯罪为恶并不是人的固有本性,应该从社会去研究违法犯罪的产生原因,从社会去寻找惩罚、改造、预防和消灭违法犯罪的方法和途径。随后,围绕儒家的孝悌”思想,宋四辈教授为同学们展开了详细论述,并指出“孝悌”是儒家“德治”法律思想最核心的内容和主张,其最根本的要素不是物质上的“养”而是心理上的“敬”。接下来,宋四辈教授针对“忠恕”思想及“哀矜折狱”的司法主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孔子对“仁”的众多表述里,“忠”与“孝”处于同等位置,并指出以“忠恕”思想指导法制建设,司法上要做到“哀矜折狱”。
讲座最后,针对儒家的“俢己正身”思想,宋四辈教授首先提出了两个问题:为什么要俢己正身以及怎样俢己正身?然后据此作出了相应回答:只有自身做到了端正,执政者才能有资格去端正别人;自省、改过、学思结合、慎独、安贫乐道等是俢己正身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同学们也与宋四辈教授围绕讲座主题进行了提问与交流。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