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6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赴武汉大学法学院参加“伟博法律大讲堂”第二十一讲:法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人谈。北京市信访办原副局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宗林,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楼常青、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教授参与座谈。
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主持。湖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和苏绍龙老师等校内外师生参加讲座。
汪世荣教授认为,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枫桥经验”在制度供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通过具体案例阐述了“枫桥经验”在制度供给方面的启示:一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社会规范作用;二是,发挥各类社团章程解决相邻纠纷;三是,宣传孝、德等传统文化,推动社会规范显性化。
张宗林教授认为新时代 “枫桥经验”对优化社会治理有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下,信访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可以更好的发挥自我纠偏、刚性依赖、引擎推力、治理数据供给等作用,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充足资源。
楼常青院长介绍了作为新时代 “枫桥经验”永康实践的“龙山经验”,从基层党委领导,各方力量联动,将法庭功能前移,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分层过滤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等方面介绍了“龙山经验”的特色,并提出了“龙山经验”差异化发展的相关思考 。
余钊飞教授认为 “枫桥经验”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得到全面发展,充分吸收了群众智慧、集成了基层创新,在宪法和法治的大背景下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平等权、发展权等重要权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现场师生就讲座主题向主讲人提出疑问,主讲人对此进行了风趣而深刻的回应。讲座生动有趣,会场常常响起掌声。秦前红教授对四位主讲人对莅临珞珈山开设讲座表示了感谢,并就“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之间关系表达了自己独到见解。
信息来源:武汉大学法学院
(编辑:刘洋、薛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