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
黄岩区委副书记、区长徐礼辉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汪世荣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授江必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授江必新就“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主题发言,他指出,三化十二制强化了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彰显了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性,突出了对基层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而且体现了基层治理的规律和特色。三化十二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也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黄岩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能够创造出更加管用、更具有现代化品质、更能够解决黄岩问题、更加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经验,从而全面推动中国式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作翔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作翔就“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作主题发言,他指出,三化十二制的六个版本从内容上来说非常严谨,但同时应当注意紧跟国家治理过程中相关理念的革新,重点围绕法治建设,推动村务监督常态化向制度化转变,重视发挥社会规范的作用,形成合理有效的村规民约,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就“学思践悟,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作主题发言,他指出,在深化三化十二制的过程中,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基层的领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广泛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黄岩社会治理的实践为创新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话语体系、学术体系、学科体系都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傅昌波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傅昌波就“创新党建引领,激发社会活力” 作主题发言,他指出,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代表着共建共治共享的共识,黄岩深化三化十二制应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渠道。以新时代慈善事业的定位为例,它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建的重要载体、共识的重要方式以及共享的重要途径。黄岩区的企业文化能够很好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以三化十二制的实践探索也能够很好地对社会治理创新提供范例。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于洪生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于洪生就“自上而下管理与自下而上治理机制有机结合” 作主题发言,他指出,拓展三化十二制,一是要运用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解决“三化十二制“的历史发展问题,处理好村民自治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二是基层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基层制度应当更加强调自下而上的创新型改革,应当考虑到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之间的关系问题,保持三化十二制的生命力。
大会合影
会议第二单元专题研讨采取“报告+评议”模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玺、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学学科首席专家张师伟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副教授王斌通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作报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治理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跨学科、跨领域进行有组织的经验总结和学术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强基意识、系统思维,实现三化十二制创新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朱继萍就《黄岩“三化十二制”与中国式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作报告,指出中国式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黄岩各地要加强探索,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完善实践路径和具体做法,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针对黄岩“三化十二制”在新时代的机遇和挑战,朱继萍教授指出,三化十二制要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机遇,继续处理好盆景、风景与全景的关系,把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充分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钊飞就《黄岩“三化十二制”与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建设》作报告,指出首先要解决的是三化十二制的普及问题,二是要考虑好政府权力的审慎性问题,三是要考虑好十二个制度之间的顺序问题。三化十二制要在众多基层治理经验中脱颖而出,就要考虑好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在三化十二制如何体现的问题,在制度机制创新中要广泛的吸收基层村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挥三化十二制的活力,将三化十二制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的黄岩经验。
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王文玉、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刘学涛、黄岩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陈献之分别就《黄岩“三化十二制”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黄岩“三化十二制”与基层权力监督制度建设》、《黄岩新时代城乡基层治理“三化十二制”的创新实践与理论研究》作报告,为持续深化落实“三化十二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岩实践凝聚共识、献计献策。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郭春镇;法制日报社首席记者、高级记者、浙江记者站站长陈东升;大理大学法学院讲师、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彭红军、陕西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实务导师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中国社区报》采编一组组长汤珊珊对报告做出评议。
供稿 | 李冰果
编辑 | 仝孟玥
审核 | 王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