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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西部法制报 I 马成 赵俊鹏:新时代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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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路径

马成 赵俊鹏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之一,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为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有效路径。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中充分汲取智慧。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藏着大量有利于法治精神形成的经验和养分,值得新时代加以借鉴应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创造了保障群众利益、符合时代需要,深入群众内心的红色法治文化。如“马锡五审判方式”,既坚持就地审判、巡回审判、审调结合的审判方式,又通过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倾听群众意见;既真正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又受到了群众热烈欢迎,塑造了群众遇事找法的社会观念。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为了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就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中借鉴有益经验,实现培育法治信仰方式方法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铸牢坚强有力的法治信仰,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相沿成习。
以系统观念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系统观念作为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强调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交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一种应对多元矛盾纠纷和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要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打破部门壁垒、打通机制堵点、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宣传引导,实现服务资源的有效调动和服务效能的最大化释放。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统筹司法、信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会信用体系、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环节,丰富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公平、安全保障。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与机制的畅通性,确保各公共法律服务主体职能定位准确,合作沟通机制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要顺应数字化的时代特征,借助数字技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信息集合和反馈能力,拓展提供服务和上下联动渠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
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必须看到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动作用。要依靠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让法律更加深入人心,激发人民群众的法律参与热情,盘活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始终处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之中,矛盾纠纷享有多元选择、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法律参与需要得以满足、参与能力极大提升,社会的和谐稳定被最大程度彰显。
预防性制度与治理体系并重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内在要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意味着必须将建设预防性法律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把非诉机制挺在前端,开展溯源治理。“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多元善治的典型样板,内蕴着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要素,应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中充分借鉴有益做法。
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人民法庭建设,发挥巡回法庭和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触源头的功能优势,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大调解体系,推进诉调对接。要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设,促进“枫桥式”特色创建行动,将“枫桥经验”向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延伸,从早、从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就必须加强党内法规、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的立法,加强风俗习惯、乡规民约等社会法的协同配合,增强法律法规和社会法的效力温度。构筑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和科技支撑相融通的、刚柔兼具的治理法治体系,拓宽参与渠道、激发各方治理活力,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快速提升。要从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综合运用社会法三个维度严格落实,将良法凝聚的势能最大化迸发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通过常态化学法,使领导干部充分掌握法治规范、明确职责范围、牢记使命任务、恪守行为底线。避免权力滥用的最好办法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学习树立法治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大力推进监督制度建设,完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社会、群众监督的制度体系。要依靠体系化的监督,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作者分别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来源:《西部法制报》2023年10月10日第3版


编辑 | 仝孟玥

审核 | 王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