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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专家参加《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研讨会暨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创建会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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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专家参加《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研讨会暨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创建会

2022年11月6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实施研讨会暨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法)实验班创建会于杭州师范大学圆满举行。

第一单元

“枫桥经验”实验班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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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向会议作《“枫桥经验”实验班建设方案》讲解。余教授表示,如何培养卓越的社会治理法治人才,一直是沈钧儒法学院的求索方向。将“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贯彻于学生培养之中,既响应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也是对《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立法精神的呼应。面向本科生成建制建设“枫桥经验”实验班,就全国而言也尚属首次,是沈钧儒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法214班于2022年暑期组建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赴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宣讲调研小分队,系全国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实践效果显著,为“枫桥经验”实验班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余教授强调,成建制创建“枫桥经验”实验班,要秉承“刚正、求实、博学、笃实”的院训,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宗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增强班级凝聚力,在教授团队与学工团队的指导下,推动班级在科研和就业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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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指出实验班的成立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改革。为推进卓越社会治理法学人才培养和推进法科学生广泛地参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陈教授认为应努力推进以下工作:其一,根据法治人才培养的国家标准和新时代“枫桥”社会治理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其二,加强专业思政课程思政建设,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法学特色课程;其三,加强杭师大沈钧儒法学院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与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能够满足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的卓越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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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实验班学生代表冯赋彬指出,暑假"枫桥经验"宣讲调研的历练为214班建设为"枫桥经验"实验班打下去了坚实基础。同时,214班将"枫桥经验"运用到班级建设中,为班级形成优良班风提供了制度保障。最后冯赋彬表示很荣幸214班能成为"枫桥经验"实验班,214班将在建设"枫桥经验"实验班的征程中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第二单元

《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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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结合条例的具体规定详细介绍了《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的几大亮点。其次,汤教授强调《条例》中提及的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并肯定《条例》的实施是守正创新的新征程。源头预防、及时调处、前端化解是治本之策。最后,汤教授用四句话概括了本次发言,即“‘非诉’挺前做加法,矛盾发生做减法,法情相融做乘法,多元化解做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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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师伟指出,《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具有重大推动意义,使绍兴各市县都成为“枫桥经验”传承发展的载体。张教授认为,《条例》注重将“枫桥经验”的发展与执法实践相联系,不断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有利于“枫桥经验”的进一步推广。最后,张教授强调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过程中也要注重吸纳其他领域的闪光点,注重紧贴“枫桥经验”内容加强社会治理法学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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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结合《条例》内容和“枫桥经验”实验班创建,主要谈了三点看法:第一,《条例》的实施应注重培育、遴选、发布典型案例。《条例》的实施会投入大量的资源,应注重资源投入和产出的比例,要实实在在地打造典型案例,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第二,发展人民调解,打造公道专业的调解员队伍最为重要。村居调解员可考虑扩大专职化的比例,以增强其尊荣感和成就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要注重其与纠纷类型的适应性,以做到术业有专攻。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纠纷解决产生了深刻影响,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应未雨绸缪地培养能够胜任在线解决纠纷的人才。第三,“枫桥经验”是纠纷预防与解决的经验,因此在“枫桥经验”实验班的课程设置上,应当体现纠纷解决的特色,强调特色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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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红星认为对“枫桥经验”的发展和传承应该由相应机构进行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立法实施也应积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此外,谢教授指出在《“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落实中,可进一步加强立法实施评估工作。最后谢教授指出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课程设置中应注意各学科的交互设计,加强对“枫桥经验”对理论论证,系统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预祝“枫桥经验”实验班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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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首先肯定了《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的颁布在法治领域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时也是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性实践。同时王院长也为条例的实施以及实验班的创建提出以下几点意见:第一,要以“良法”促“善治”,完善条例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第二,要积极将条例上升为省级的立法经验;第三,要完善实验班的课程建设及人才建设,例如编写“枫桥经验”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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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邱少晖首先祝贺沈钧儒法学院“枫桥经验”实验班成立,实验班为“枫桥经验”的传承发展培养了后备力量。其次,邱教授概括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即整合力量、源头预防、综合用力、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并对其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解读。最后,邱教授主张《条例》的实施中要强调注重发动群众、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治理作用。

来源: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