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6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27期司法案例大讲坛“红色司法案例专题研讨”成功召开。此次大讲坛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以“线上线下+主分会场”方式举行。与会者聚焦“传承红色司法传统,坚定中华文化自信”主题,深入研讨经典红色案例及司法理念传承问题,通过研讨案例所蕴含的司法理念、裁判价值、历史意义,深入挖掘司法案例红色基因,总结和发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从红色司法历程中感悟初心、牢记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主持讲坛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孙晓勇,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出席并致辞。
本期案例大讲坛在国家法官学院设主会场,在复旦大学法学院,江西省井冈山市、江西省瑞金市、陕西省延安市、河北省平山县4个红色根据地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34个分院设分会场。复旦大学法学院和井冈山市、瑞金市、延安市、平山县法院五个分会场的设置,对应着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光辉历程。1920年,时任复旦大学校长陈望道先生翻译的《共产党宣言》中文全译本在上海出版发行,这是《共产党宣言》的首个中文全译本,向中国大地散播了共产主义思想的宝贵火种。井冈山市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坚定执著追理想,实事求是创新路,艰苦奋斗攻难关,依靠群众求胜利”的井冈山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内涵之一,更是中国共产党红色司法的重要精神源泉。瑞金市是“共和国的摇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法院的诞生地,人民司法从瑞金走来。陕甘宁边区的司法继承和发展了中央苏区的司法理念,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中央层面的宪法研究会、法律研究会相继设置,司法专业化建设与法制建设被提上议程。中国共产党“进京赶考”之路由平山县而始,“西柏坡精神”赓续相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孕育于平山县王子村的华北人民法院。
孙晓勇致辞表示,以研讨红色司法案例的形式庆祝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探索“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的具体尝试。本期案例大讲坛深挖红色司法案例资源,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中国案例故事的生动实践。同时,本期案例大讲坛首次以中英文双语呈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构建多主题、立体式的大外宣格局”的重要举措。
王志强致辞表示,革命根据地法对于深入理解中国当代法治的历史传统和思想渊源具有重要意义。其面向时代、立足本土开启了中国法现代化的积极尝试。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资源,在革命背景和当今时代均具有相对于现存理论的先行性和先进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以“裁判文书的长短与厚薄”为题提出,裁判文书的“长短”是外表,“薄厚”是内核,裁判文书质量不仅依赖格式、文字,更取决于法官的素质和公心。我国古代和革命根据地司法实践中的智慧和仁厚,值得新时代司法工作者传承与发扬。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以“完善‘中国规则’的总结提炼和国际传播机制”为题讲到,完善典型司法案例的培育、挖掘、编译、推广机制,是人民法院加强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针对“共同面对,贡献智慧”型案例、“人无我有,填补空白”型案例、“宣示理念,传导价值”型案例,应注重案例的引介机制,翻译的“因案施策”,视案例类型、所涉情形、发生背景,决定传播策略,最终达到事实认知、价值判断、分析比较三个层面的有效传播效果。
与会专家就革命根据地人民司法历程的光辉传统、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法、理、情统一司法理念的传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关于革命法治思想的确立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希坡认为,《毛泽东给雷经天的信》在我国刑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特别是在确立革命法治思想方面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复信确定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申明了无产阶级党性、阶级性和人性相统一的思想。关于党的领导是红色司法之魂,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王晓东认为,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审判工作方向正确、确保审判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并取得最大的法治效果、确保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根本遵循;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伟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一种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追求案结事了的审判方式。这种司法传统并不局限于具体历史阶段,值得司法工作者一再学习和体会。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强化规则意识,关注案件效果,尊重风土民情,尊重群众的生活;关于从红色案例文化中汲取司法智慧,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认为,陕甘宁边区案例文化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涵盖民事、刑事、经济司法等各个领域,凸显了人民司法的民主性、进步性。陕甘宁边区案例是党领导下的司法干部依法审理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标本。关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中的法理情统一,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涛认为,裁判人员要懂得情理,裁判过程要重视情理,裁判文书要彰显情理。关于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源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彭永和讲到,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共产党100年来追求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孕育着我党的全部司法理念。从中我们认识到,司法审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司法办案要坚持情、理、法三者统一,人民法官必须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司法的最高宗旨,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人民法官必须具有践行法治、百折不挠、敢于牺牲的革命精神。关于红色司法案例的研讨,中国法院博物馆馆长王海波认为,研讨应当结合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分析;要注意正确认识司法与政治的关系;要注意学习和领会司法工作人员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群众路线有机统一,创造司法工作新模式的大智慧。关于红色司法案例中体现出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优良传统,国家法官学院王立教授讲到,红色经典案例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弘扬了党严格要求审判人员政治素质和司法工作水平的光荣传统,深植红色基因,培塑精神灵魂,成为当代法官职业道德的品格底蕴、优秀传承和魅力源泉。关于苏区红色司法的“三重”审判原则与法理情之融合,赣州市红色文化研究会瑞金分会会长严帆认为,在艰苦卓绝的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开展了早期的人民司法制度建设。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觉纠正和抵制“左”倾错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量刑尺度,尽可能地避免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发生。
关于红色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司法实践问题,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陈井伟提到,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的司法实践组织机构相对健全,注重裁判效果,助力井冈山根据地经济发展和革命大局。瑞金市人民法院院长温金来提出,苏区司法审判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在司法领域进行的伟大实践和探索,有力地支持了苏区革命斗争,巩固了工农民主专政政权;积累了依法治国的初步经验,锻炼了党的执政能力;奠定了人民司法制度,形成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文武提到,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司法思想要立足民本、审判方式要顺应民情、审判组织要体现民主、裁判结果要彰显民意。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刘平表示,平山法院定将坚持弘扬西柏坡精神、发扬优良传统,坚持司法为民,以革命老区基层人民法院的担当与奋斗,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贵祥在总结时指出,本期案例大讲坛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红色司法传统,坚定中华法律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的重要举措。与会同志从多个角度对红色司法案例和根据地司法经验进行了深入研讨,气氛热烈、内容丰富、剖析深刻,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党史教育、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
刘贵祥强调,党领导下的红色司法事业,是在革命战争的特殊时期酝酿形成的,是在革命根据地艰苦条件下发展壮大的,体现出党的司法工作者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体现了红色司法始终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导向。一个个鲜活的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共产党追求民主与法治、保障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矢志不渝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
刘贵祥指出,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司法史,深入挖掘提炼红色司法理念,弘扬传承红色司法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站在建党百年新的历史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从红色司法史中启发智慧,继续保持新中国成立前“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宗旨,将红色司法智慧和力量运用到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注入营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增添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本期案例大讲坛是历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大讲坛”活动中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全国法院和社会法律界共计1213名法律工作者报名参加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新入院人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全体学员,4个红色根据地区县法院干警,31个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国家法官学院34个分院(国家法官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院及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司法警察分院、青岛海事分院)工作人员,国家法官学院教职员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工作人员共聚云端,共享“云研讨”的饕餮盛宴。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