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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长安法史论坛”第208期学术报告| 陈玺教授主讲《宋代的节庆与停刑》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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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晚,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史学科、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人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长安法史论坛”第208期学术报告会在雁塔校区图书馆四楼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报告会特别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玺教授以“宋代的节庆与停刑”为题作学术报告,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硕士生导师王斌通博士担任主持人。我校部分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陈玺教授介绍了“宋代的节庆与停刑”的研究背景与现状,指出,学界关于宋代死刑的讨论虽由来已久,关于宋代停刑问题的专门讨论,抑或宋代节庆与停决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却尚未见及。随后,陈玺教授从圣节停刑、庆节停刑、其他期日停刑三方面阐述了宋代的节庆与停刑的具体规定,并提出,《宋刑统》虽承用唐代典制,然实践中多有违背禁刑期间的情形发生。故有臣僚援引汉唐故事,指陈刑决之滥。祥符至天圣之际,诸多节庆逐步确立,宋代节庆停刑惯例逐步形成,并最终在《天圣令》中得到分类展现。南宋《庆元条法事类》在继受《天圣令》基本精神的同时,对个别停刑期日进行适当调整,整体保持了法令规定之前后统一。宋代停刑规则的形成过程中,既体现了对汉唐“故事”的参酌,又异常重视本朝“故事”的承袭与权变。更为重要的是,宋代大量逢诞节、庆节停刑事例的累积与参照,最终形成了节庆类目与停刑期间相互对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礼乐与法制之融合与照应,乃至释道二教悲悯慎刑理念之渗入,反映出宋代礼法合治、赏刑并举、三教兼容的治国理念,节庆停刑故事的形成与嬗变,更可视作传统“慎刑”思想在这一时期践行与完善的绝佳例证。

 

王斌通博士总结道,陈玺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容思想性、学术性、创新性于一体。讲座除了展示其自身内容外,也传递出两点重要信息:一是“历史最核心的思想是发展”,启发我们不能局限于对法律文本的研究,要从案例、档案等入手观察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制度的沿革变化,在此基础上总结历史规律,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讲座向我们展现出中国古代社会中节庆与停刑的关系、礼乐与法律的关系、宗教对法律的影响等,并很好地诠释了中国古代长期坚持的慎刑观念和刑赏并举的治国原则,这些对我们深入学习中国法律思想史有着重要帮助。

在交流环节,陈玺教授详细回答了与会师生的提问。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报告人简介:陈玺,男,1976年11月生,陕西西安人,中共党员,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湘潭大学法学院双博士后。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新疆大学双聘博导。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唐律研究会秘书长。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学术月刊》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2010、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等项目。成果入选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第七批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获得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中国历史学最高奖)、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西安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一等奖等奖励20余项。2016年入选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入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全国百名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