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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讨会暨课题鉴定会顺利举行

  • 来源: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
  • 发布者: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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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讨会暨课题成果鉴定会顺利举行。会议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发布会和契约化共建之展望两个单元展开讨论。







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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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辞人

季斌



中共越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季斌进行会议致辞。季斌介绍了越城区党建引领社区契约化共建载体自2008年正式诞生至今的积极探索与丰硕成果,并强调了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和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合作开展的“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课题,肯定了余钊飞教授及其团队在越城区走访、座谈、调研并总结、提炼形成的理论成果。最后,季斌表示该课题研究项目的理论成果将在此次研讨会进行全面展示,并向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预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第一单元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
发布会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发布会单元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曾威主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余钊飞《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进行汇报。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浙江警察学院教授黄兴瑞,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分别做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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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余钊飞



余钊飞从契约化共建的研究综述、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基础、发展历程、方式方法、发展展望六个方面对越城区契约化共建内容进行汇报,认为契约化共建是“坚持党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元化趋势,按照平等自愿、互促互进、贴近实际的原则,遵循“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用契约形式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齐心协力推进社会治理,共同提高党建水平。”强调在越城区契约化共建当中要把握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要求走好群众路线,重视市场资源的作用,要利用好数字化的优势破解当前碎片化格局。余钊飞强调,“枫桥经验”包含“以人为本”的理念,而绍兴越城区在契约化共建过程中也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两者互通互融才能够在越城区的契约化共建中发挥巨大作用。余钊飞指出改革是真正的推动力,契约化共建的下一步发展应立足越城区实际,坚持“八大工作方法”、“十大工作措施”,坚定不移地朝着制度化、法治化、数字化的发展路径前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数字手段推进契约化共建制度化;要根据新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把契约化共建这一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经验上升为普遍的治理规则,总结转化为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治理模式,赋予契约化共建新的生机活力,促进这一经验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基层社区治理中推广和应用。






1

评议人

黄兴瑞



黄兴瑞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究报告》对越城区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了系统性归纳梳理,是一份具有开拓性、实践性的报告。对于契约化共建,黄兴瑞提出了他的几点看法。首先,契约化共建可以看作是契约化治理的一方面,深入研究契约化共建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重要意义。黄兴瑞进一步指出,契约化共建作为一种深入研究群众参与的动力机制,展现出平等、多元、对等、正义的理念,能够持续推动群众的参与。黄兴瑞最后强调,应通过对契约化共建的内生性制度、运行机制进行维护,才能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2

评议人

陈京春



陈京春基于数字治理的角度,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对越城区党建契约化的感受与理解。首先,陈京春认为,数字法院建设不仅仅是业务辅助性工具,更是一种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其次,在数字赋能的改革过程中,其核心就是综合性和源头性的系统治理。陈京春进一步指出,在契约化党建的改革过程中,不仅要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双向思维,提高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工作的认可度和积极性。最后,陈京春强调,只有从理论和实践上给出系统性回应,我们才能保证浙江乃至全国的数字赋能行稳致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之道。





第二单元
契约化共建之展望




“契约化”共建之展望单元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广明主持。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李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编辑缪开金分别做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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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

李德



李德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标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社会治理十分复杂,更需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展开。第一,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应当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满意,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执政的认同感。第二,社会治理的关键是体制机制的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德教授还指出,契约化党建解决了党建碎片化、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意义重大。社会治理的问题主要是群众参与不足,而契约化党建制度通过党的领导更好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党建引领并非党建包干,而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的作用,有所为有所不为,需要各个部门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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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

缪开金



缪开金从共建与控制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三个层面对研究报告进行了评析。缪开金首先对研究报告中的诸多亮点给予了肯定,并指出基层社区共建是世界性的趋势,研究报告的内容高度契合社会潮流。其次,缪开金认为,契约化共建对于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减轻基层干部负担等具有积极意义。最后,缪开金提出了报告的行文结构和内容的优化建议,强调可以在契约化共建方法独特优势的发挥、基层干部威信的取得与建立以及居民宽容契约精神的培养等领域进行深入研究。







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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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

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世荣对本次鉴定会召开的意义进行了充分肯定,一方面对绍兴市越城区“契约化”共建实践进行提炼总结,将党建充分融入到社会治理之中,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支撑,有助于夯实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础。汪教授对于“契约化”共建发表了三点自己的看法:首先,基层社会治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契约化”共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契合,要深刻把握契约化党建、契约化共建、契约化制度的理念和联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契约化”共建有助于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协调化,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完善城市治理机制,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形成一套有力有效的整合机制;最后,汪教授希望希望越城区能够长期坚持“契约化”共建这一做法,进行提炼升华,最终形成体系化、层次性的可推广经验。





来源: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 公众号





编辑 | 仝孟玥

审核 | 王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