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晚,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主办,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法治学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协办的“枫桥经验”大课堂:法科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十八讲(第一讲)通过线上方式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别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以“人民调解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题作学术报告,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朱继萍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校内外的专家学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二百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中,汪世荣教授从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以及人民调解在践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的作用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人民调解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他提出,调解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左传》中就有颍考叔调解郑庄公与母亲姜氏的矛盾的记载。诸多纠纷中,尤其是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当事人均有过错,而调解正是化解这类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法律服务的方式在纠纷集散地设立人民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第一时间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则强调调解是社会治理的环节之一,重视发挥调解的作用,形成了基层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的“四环指导法”,建立了覆盖全面的行业调解体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新时代,践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科学设计人民调解程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将调解嵌入行业治理过程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同时,还应不断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
在交流环节,与会师生围绕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的衔接、民事习惯在调解中的作用、基层调解人员动力不足等问题与汪世荣教授进行了交流。
最后,朱继萍教授总结道,汪世荣教授以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和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为基础材料,详实地论述了人民调解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人民调解制度被誉为法治的“东方经验”,在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是各地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也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